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衢州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各县(市、区)发改局等部门进行复核,并向提出异议的单位做好解释。3.补助资金发放。资金补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市发改委根据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兑现补助资金,同时抄送省能源局。五、监督管理(一)明确责任分工。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申报、审核、发放工作,做好资金拨付下达和监管工作。(二)规范资金使用。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、冒领等手段骗补的申报主体,追回违反规定谋取、骗取的有关资金,没收违法所得,取消补助资金申领资格,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。(三)其他事项说明。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行,实施期间如国家(省)政策有调整并与本实施方案冲突,按上级政策要求落实。按照不重复补助原则,已享受中央、省级新能源汽车资金补助的有关项目,不再享受此次资金补助。附件:1.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2.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运营奖补资金申请表3.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奖补资金汇总表4.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运营奖补资金汇总表5.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衢发改发〔2024〕44号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衢州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》的通知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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